《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宣貫會
劉玉民副主任講話
劉玉民副主任指出,《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是根據1992年出臺的《北京城市規劃條例》修改的,到現在已經經歷了17年,這17年來伴隨改革開放,北京市發展迅速,變化很大,形勢也發生改變。近幾年就出臺若干法律,比如《城鄉規劃法》、《物權法》等,這些法律的出臺都是應我國發展的需求而出臺。為適應這種發展要求,北京市從2005年開始研究《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的修改工作,歷經了4年的時間,傾注了大量的心血。市委書記劉淇、副市長陳剛等主要領導都曾親自修改、把關。
劉副主任強調指出,今天召開《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宣貫會,目的是希望每個勘察設計單位要組織員工認真學習、領會條例,特別是每位設計人員都要熟悉條例,依法設計。
會上,規劃委法制處副處長喬金環宣講了《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規劃委副總規劃師兼建設工程管理一處處長王偉結合規劃管理、工程設計與管理相互之間的關系進行了宣講;規劃委勘察設計與測繪管理辦公室副主任葉嘉結合條例通報勘察設計市場的監管情況。
曲會長做了總結發言,希望勘察設計單位要抓緊時間組織員工學習《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落實劉副主任的講話精神,遵守職業道德,為首都城鄉建設作貢獻。